福建招募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

作者: 时间:2025-05-21 点击数:

2025年,全省统一招募3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城市社区从事社区工作,强化基层促进就业服务,服务期限为2年。各有关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县(市、区)根据下达的招募计划,具体抓好组织实施。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志愿到 社区从事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在2000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 学历放宽至28周岁(即在1997年7月31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保证两年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如不能保证两年服 务期的完整性,期满不予以考核,不享受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 

5.报名人员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将取消派遣资格。已参加过服务社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列入招募对象范围。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低保、低收入家庭、就业 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岗位所在地县(市、区)、乡镇(街道)生源的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 生。 

(二)组织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各有关设区市委社会工作部牵头,协同组织、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实施。

1.名额分配。福州市15名,漳州市40名,泉州市30名,三明市50名,莆田市10 名,南平市45名,龙岩市45名,宁德市55名,平潭综合实验区10名。 

2.组织报名。各有关设区市委社会工作部、人社部门共同研究制订招募方案,报省委社会工作部审定后,统一在福建省委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和当地相关网站向社会发布,组织报名。

3.审查考核。各有关设区市委社会工作部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考核,确定参加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名单。具体审查考核办法由各有关市根据工作实际制订。

4.组织体检。各有关设区市委社会工作部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 标准,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 

5.确定人选。各有关设区市委社会工作部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招募人选,面向社会 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6.签订协议。各有关设区市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入选的毕业生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 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并将名单报省委社会工作部备案。各地应加强服务社区高校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并将名单报省委社会工作部备案。各地应加强服务社区高校 毕业生岗前培训。 

7.派遣报到。各有关设区市委社会工作部及时派遣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到服务社区所 在的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报到。接收单位应做好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工 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招聘信息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pIZyGejwsLd0hczL8Tsy8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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